*立法院的主席台,在這次公民運動變成這個模樣(照片由陳炯翊提供)。
最近臺灣最重要的社會、政治與經濟議題,大概非這場運動(也有人稱為學生運動、公民運動或社會革命)莫屬。起因在於總統馬英九所領導的執政黨,於立法院的委員會中透過張慶忠召委,宣布了「30秒送院會」的決議,眼見現行體制無法阻擋,因此有了林飛帆、陳為廷等人為首的群眾,衝入了立法院並佔領院會議場,震驚社會。從三月十八日至今已經三週了,世界歷史上從未有一個國家的國會議場,被自己國民佔據這麼長的時間。
終於在昨天(四月七日),運動決策中心決定要撤出議場了。當然這個決定招來了許多正面與負面的評價,這是由於個人核心價值不同,在這邊暫且不討論。下巴本人是比較期待後續發展,因為最近的公民參與政治程度,幾乎達到前所未有的熱潮,政治參與可以透過年輕人最熟悉的網路傳播,各行各業都能依據其專長伸出援手,抗議再也不是衝鋒陷陣的人的專利,而是全民運動,這也正是下巴很期待此次公民運動,可以給臺灣一個新的運動型態典範的原因。
最有趣的是,議場內外群眾發揮了無窮的創意與想像力,創造出了許多物品、傑作,如文首圖就是許多人的創作,扣除一些個人意識形態較強,或者有人身攻擊(不論是明喻或暗喻),還有許多的作品是超出本次運動訴求,表達捍衛民主價值或向民主致敬的,這類作品,在一個民主國家中應該被更多人看見,成為某種精神象徵。臺師大這次出乎下巴意料之外的,至今仍允許美術系學生所繪的「守護太陽花」圖畫,繼續懸掛在校門口,讓許多人能看見,臺師大的學生精神也能為之一振。當然,立法院場外也有不少值得一觀的作品,這些網路上流傳較廣,就不多做敘述。
*師大校門口,左右兩側分別懸掛守護太陽花畫作與臺大傅斯年校長的話語。
*守護太陽花畫作,由師大美術系學生所繪製,並寫有「太陽花長得越高,陰暗處縮得越小」字樣。
*場外實況一,青島東路側(攝於2014年3月19日)。
*場外實況二,群賢樓外(攝於2014年3月19日)。
*場外實況三,立法院正門(攝於2014年3月19日)。
不過隨著這場太陽花公民運動告一段落,群眾即將撤出立法院議場,目前仍在立院議場中的這些「民主創作」卻很有可能就此消失。忘記在哪裡曾經看過一個敘述,講到今年一月底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事件,有許多人以「破壞古蹟」之名譴責,然而,被衝撞的痕跡,是否也是歷史的一部份?現在佔據立法院的運動,也被「破壞古蹟」的帽子扣著,我們回首看現在臺灣許多古蹟,如台南林百貨(野地旅0563林百貨)遭美軍掃射的彈孔依舊仍在,但我們不曾指責美軍破壞古蹟,又如艋舺清水巖(野地旅0298萬華古蹟群)內部天井旁有日本時代加裝的石圍欄,上面還寫了皇紀兩千六百年的字樣,但同樣未曾有人舉報應拆除復原。原因是這些都是發生在古蹟上的「歷史」,這些古蹟之所以具有價值,是因為這些歷史事件的發生。
立法院議場本身具有其神聖性,但當人民選出的代議士未能有效監督行政部門,傳達人民心聲時,人民去奪回發言權與監督權,在臺灣民主政治的發展上,可說是一段重要的歷史,這樣的歷史如何體現在立法院議場的空間內呢?我建議,就是將現在議場內的作品妥善保存,這些作品的歷史意義,想必更勝原本就在院內的藝術品,因為是直接與臺灣社會相關聯的。因此我非常希望,能夠將這些物品以及其背後所代表的歷史意涵,利用《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指定為「文化景觀」。
當然,我們也知道在現行的社會風向中,要讓立法院主席台維持文首圖那種「百花齊放」的盛況,是不可能的事情。好在黃國昌老師已經提及,會趁這幾天好好記錄這些民主作品;而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主管機關為行政院文化部,因此非常希望文化部(或地方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能夠提出一些保存方案。此外,希望把立院內的景象拍攝下來,輸出成大圖表框,將這幅百花齊放的景象,放置在議場內顯眼處,讓所以代議士一進到議場就能看見,警惕他們:「你們今天之所以能坐在這裡,是因為人民賦予你權力。請別忘了忠於人民的託付、本於自己的良心。」
最後,放上學弟在議場內協助拍攝的全景照,留個紀錄。
臺灣加油!
*立法院議場內實況全景圖(陳炯翊提供,攝於2014年4月7日,點圖可看大圖)。
◎備註:《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1條 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特制定本法。
第3條 本法所稱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等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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