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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3日
生活札記:師大商圈生死錄
*您覺得公不公平呢?(註:該封條並非官方使用封條)
師大夜市(師大商圈,尤其是異國美食街)有關適法性的爭議,在這兩個月來越演越烈,直到今天有了比較具體性的行動囉。加入守護師大商圈聯盟的店家在今天中午暫停營業,要讓「居民」感受一下沒有師大商圈的不便。先說說我有沒有感覺到不便呢?答案是沒有,因為今天我根本沒有吃午餐。
是說,到底有多少人真正了解師大夜市最近發生了什麼事情?連我也不太清楚,不過可以告訴大家的是,這件事情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各方流言蜚語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比看布袋戲、八點檔還要刺激懸疑。由於對這整件事情,我並沒能摸得清楚,而且雖然我已經就讀師大進入第六個年頭,但對於居民或在這邊維生的商家而言,仍然只是個過客,所以我似乎也無法提供太多的看法與意見,先讓大家看看今天下午拍的照片,然後,這個事件的評價,由各位看官自行判斷了。
首先先來看看,反應最激烈的「異國美食街」吧。
*異國美食街的店家(包含非餐飲業者)都綁起了黃絲帶,由於今日歇業,所以看起來特別蕭條(註:在屋簷下的都是記者)。
*牆上也貼了一些文宣,聲援師大商圈。
*不曉得他們知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人氣店家小飯館兒。
*對照著左邊因為特色觀光而樹立的「異國美食街」招牌,現在顯得有些諷刺。
看了上面的照片,大概有些人會有問題:第一,師大夜市(商圈)是何時興起的?根據老師在師大三十幾年的經驗,是此地早有店家,來來去去而已;第二,這裡的土地使用分區是什麼?異國美食街的土地使用分區是「住3」;第三,此處巷道寬度是否合於現行法規?答案是不合標準(不夠寬)。
商家存在很久,但他們的存在於法不合,各位覺得該當如何?
在這邊再問個問題:為何最初只拿異國美食街開刀?要解答這個問題,我有下面的推測(完全是個人揣測,沒有資料來源的根據),首先請看下面這張地圖:
*現行土地使用分區圖(利用學弟上傳的地圖改繪)。
上面這張圖,是現在的土地使用分區,黃色的區塊為住宅區(住1到住3);紅色的區塊則為商業區,其中左下角紅色區塊靠近羅斯福路,沒有任何營業上的問題,那麼師大夜市在哪裡呢?「個人觀點」上,純用區域的概念來看,我認為是我用紅線框起來的範圍,北起師大公園、台師大校居南緣,南至住宅區的南緣。而真正的「師大商圈」,則是在「萬黃從中一點紅」,且被我用淺藍色框框圈出來的區域,這一塊很特別,原本也是住3,但同時畫作「商1特」使用,算是混合編制,師大商圈的範圍,並不包括師大(也因此,異國美食街位於住宅區,先拿此處開刀就可以被理解了)。
說得清楚一點,商1特的區域其實是「法定的師大商圈」,而紅框框內的區域,則是我「情感上的師大夜市」(註:師大公園雖然沒有商家,可是許多活動在此舉行,也成為遊客休息駐足的地方,因此也被我畫入夜市範圍),或許也可以說是「由商家劃定的師大夜市」。其實,看短一點,爭議就是來自於這兩個區塊的彼此不重合,以及路幅的問題。
此區早年遍布台大、師大的教員宿舍,為低密度使用區,呈現一派悠閒,而且緊鄰台北市兩大學府,文風鼎盛,土地使用分區因而為住宅區,且道路規畫並未要通行「大量車潮」以維持寧靜與安全,僅保留足夠的消防寬度,是以我們會覺得師大夜市的路幅非常的狹窄,起因為此。商家進駐後,可能大家把展示櫃放在道路上、招牌突出原本的公寓範圍,將可能導致消防上的疑慮(因此才有後來異國美食街主動卸下招牌之舉)。
再者,大量的人潮湧入,使得居民生活品質下降(包括交通、治安、衛生等)。但師大夜市已經存在這麼多年,從早期的牛肉麵街,到現在的觀光夜市(至少實質上是),其實一直以來這個問題都沒有被放上檯面來討論。我推測原因是原本自然形成的市集,尚未造成居民「嚴重」的困擾,在機會成本的考量之下,生活機能的需求戰勝了生活品質的耗損,因此縱有怨言,大概也沒有實際行動。然而近年來,臺北市政府發展觀光之故,在宣傳DM、台灣夜市投票等均大力宣傳師大夜市,造成人潮湧入更為嚴重,再加上不知是炒作還是何故,使得一樓店面租金大漲,原本可能與民生較為相關的「餐飲業」,因利潤不足被迫退出,而利潤較高但與民生較為無涉的商家進駐,使得師大夜市提供的生活機能水準大幅下降,居民在選擇上也可以不用再考慮機能問題,轉而追求生活品質(我相信師大大部分的學生應該也很能認同這種說法)。
以上是我推斷,師大夜市風波在這幾個月被大幅炒熱的原因。
*商1特區域中,狹窄的巷道,雜亂的天際。
*招牌林立,還有突出的遮雨棚,使得消防通道機能喪失。
*夜市也造成環境問題,居民亦必須概括承受。
*許多警告標示就貼在夜市的角落。
*左下角是治安問題,右邊則是衛生問題。
夜市本身就這麼多問題了,更別說先前曾被發現是違建的一些區域(主要是師大宿舍圍牆旁邊),當然也就加重了上述問題。然而,製造出這麼多問題,我們到底該歸咎給誰?我想提供幾個選項:
第一,居民太囉嗦,有好地段了還想讓學生、遊客沒東西吃!
第二:遊客太聒噪,住宅區中就是要安靜啊!
第三:學生太超過,你家又不在這裡,憑什麼發言!
第四:商家太過分,居住品質完全被破壞了!
各位覺得是哪個選項呢?上述四個問題,其實直接提到了四方既得利益者:居民、遊客、學生和商家,當然既得利益者並不只這些,還有所謂的「產權所有人」(其中又分為持有一樓店面產權和持有二樓以上住家產權兩種)、「地產掮客」、「黑道或政治勢力(希望沒有)」。各方都希望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到底是誰的錯?喔,容我很跳針的再問一個問題:「各位到底知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其實答案很簡單,就是「夜市根本不應該出現在這裡」!
既然夜市不該出現在這裡,這麼多的環境問題,到底該歸咎給上述何方既得利益者?
在我看來,這就是政府的問題了。早年不依法行政,等到規模如此大了,被人檢舉了才要來大力掃蕩;政府官員都以「依法處理」來回應,而缺少彌補當年「沒有依法處理」所埋下禍害的方法,也將輿論導向於居民、商家間的矛盾,政府此種「似有做為,實無作為」的手段,令人感到不解而生氣。
最後,該怎麼辦?我認為,「依法處理」吧!我們不可能為了師大夜市的個案修法,這樣會破壞了以前訂定法規時,對於公共安全或公共衛生的初衷;而如果不能依法行政,聽取片面店家、學生的要求而使商家就地合法,則代表我們台灣仍然是個「人治社會」而非「法治社會」;總之,依法處理是爭議最小,但要做到一體適用,而對於以往因為行政不做為而產生的違法事由,則給他們一個機會,找一個「合法的方法」讓他們易地重生,師大的學生或許可以在這一塊出點力量,讓這件事情能夠在多方認同下圓滿落幕。
我就講到這裡。
註:以上為我的個人看法,無涉他人意見,請勿筆戰,請勿斷章取義(今天有被一些媒體採訪,希望不會被誤解或更動我的意思)。
附錄:
明‧方孝儒《指喻》
浦陽鄭君仲辨,其容闐然,其色渥然,其氣充然,未嘗有疾也。他日,左手之拇有疹焉,隆起而粟,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為不足患。既三日,聚而如錢,憂之滋甚,又以示人。笑者如初。又三日,拇之大盈握,近拇之指,皆為之痛,若剟刺狀,肢體心膂無不病者。懼而謀諸醫。醫視之,驚曰:「此疾之奇者,雖病在指,其實一身病也,不速治,且能傷生。然始發之時,終日可愈;三日,越旬可愈;今疾且成,已非三月不能瘳。終日而愈,可治也;越旬而愈,藥可治也;至於既成,甚將延乎肝膈,否亦將為一臂之憂。非有以禦其內,其勢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為也。」君從其言,日服湯劑,而傅以善藥。果至二月而後瘳,三月而神色始復。
余因是思之:天下之事,常發於至微,而終為大患;始以為不足治,而終至於不可為。當其易也,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顧;及其既成也,積歲月,疲思慮,而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蓋眾人之所可知者,眾人之所能治也,其勢雖危,而未足深畏;惟萌於不必憂之地,而寓於不可見之初,眾人笑而忽之者,此則君子之所深畏也 。
昔之天下,有如君之盛壯無疾者乎?愛天下者,有如君之愛身者乎?而可以為天下患者,豈特瘡痏之於指乎?君未嘗敢忽之,特以不早謀於醫,而幾至於甚病。況乎視之以至疏之勢,重以疲敝之餘,吏之戕摩剝削以速其疾者亦甚矣!幸其為發,以為無虞而不知畏,此真可謂智也與哉?
余賤,不敢謀國,而君慮周行果,非久於布衣者也。傳不云乎:「三折肱而成良醫。」君誠有位於時,則宜以拇病為戒!
防微杜漸是上策,亡羊補牢猶未晚。
寫的很棒喲
回覆刪除謝謝~
刪除今天區域組有考師大夜市跟空間政治經濟學的議題喔
回覆刪除我是用結構能動性理論去解釋資本如何去改變師大商圈的地景,再來討論法律,行政力作用的問題,以及居民,學生,觀光客和店家四方面在空間上如何競爭,最後再提出一些對策
我個人認為用行動者網絡理論來探討各方利益者的能動性,確實是一個可以切入的角度。不過我認為還是要注意利用理論所討論出的對策,到底有沒有適法性,法律這個部分一直是地理界容易忽略的一塊。
刪除就理論而言,蘇淑娟老師等人著墨甚多,就法理實務而言,李素馨老師較有經驗。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刪除我覺得行動者網絡理論比較跟生產鏈有關係耶
刪除但是我覺得有點爭空間使用權的問題,資本也是很有力的條件之一
(譚老師上課的時候比較提到資本,仕紳化,權力競爭,族群/土地利用變遷等等方向)
我也有提到法律,行政力(依法行政)以及居住權的問題
(我覺得這題是譚鴻仁老師出的)
系上不少老師有在鑽研這塊,我本身學地形的所以不是那麼了解,但就我看過的,行動者網絡理論確實也可以拿來解釋這類型的問題,例如要採用何種強制通過點來達成目標這類的,都可以被討論。
刪除畢竟,理論的應用沒有所謂對錯,只有最適合
李素馨老師針對實務性的研究蠻用心的
回覆刪除作品量也很多
他也對觀光很有研究
李老師是這方面的專家
刪除無庸置疑
謝謝你的回應,希望我以後能跟這些老師學(前提是要有上榜)^_^
回覆刪除好說,祝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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