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

校園記事:「制服這件事」看學校課程設計

教育部今天(2016年5月23日)表示,日前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增列「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要求學校不得以服儀不整為由執行記過等處罰。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指出,過去教育部就曾函示過同樣內容,學校服儀規定應走民主程序,這次是將規定明確入法,希望學校不要用記過處分方式來對待學生,而是改採輔導、規勸;「服儀自由學生陣線」臉書粉絲團也表示,肯定新任部長第一天上任的作為,但必須呼籲教育部,在行政命令生效後,務必執行與監督各校 。

「制服這件事」已經沸沸揚揚了好一段時間,這次新政府上台再度重申並敘明規定後,不少學生團體表示肯定。在這之前,早已有台南女中學生集體於週會脫去裙子,也有北一女中、景美女中等校,爭取短褲進出校門的權利,下巴的母校麗山高中,雖然比較偏向個案式的反映,但歷年來有關服儀規定的討論也所在多有。大約在半年多前,下巴也曾寫過一篇短文,描述學校制服存在的理由與廢除的可能性。

https://www.facebook.com/yumutitheericel/photos/pb.438905692842798.-2207520000.1464058254./1001097516623610/?type=3&theater

不過許多人,在高中畢業後的大學生涯中,會掀起一波波的「制服日」活動,除了自己系上學生自發性的活動外,近年來,「全國○○制服(運動服)日」等社群活動也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不過問這些參與制服日活動內的人,以前在高中時,到底喜不喜歡穿制服?我想很難得到肯定的答案。

大多數高中生不喜歡穿制服的理由,扣除「我就是不喜歡」等青春叛逆話語,不外乎「材質不佳」、「配色難看」、「無法突顯個人特色」、「只有一兩套早就髒了」等理由,而這些理由多也十分充分,叫一個活生生的人硬要穿著不舒服、色彩難看的衣服走出門上學,確實有違人性,也因此,才需要過去的強制手段來達成全體穿制服的目標。如今,教育主管機關教育部已經明令禁止,以服儀做為記過之主要理由,那麼學校機關與相關的行政人員、老師,或許也該放手不再以「管理」為藉口,大聲疾呼反對決策,進一步造成校園內師生觀念分化、關係斷裂的不良後果。

下巴在這邊提供一個思考的角度:既然學校是教育場所,那我們就從教育出發

學校教育的主要手段,是提供各式各樣的「課程」,讓學生在課程中接觸典範或範本,進而形成記憶與經驗且加以應用;有上過教育學程的人應該大多知道,課表上所排的國英數理化地歷公......等課程,其實只是學校課程中的一部份,學校真正能做的事情,遠遠超過課表所展現的。

學校課程中,可依據課程的實施狀態(或說是課程的「能見度」),分成3大類,即「空白課程」、「懸缺課程(空無課程、虛無課程)」和「實有課程」,實有課程裡面會再細分「潛在課程(內隱課程)」和「外顯課程」,而外顯課程之下再分「正式課程」與「非正式課程」。我們常常計較的考試科目、藝能科目等,只要是寫在課表上算學分的,通通都是「正式課程」,然而,從下面的階層圖來看,正式課程只不過是學校課程中的一小部份(儘管時數與被重視程度都是最多的)。

「空白課程」指的是學校規劃出一部份時間不安排傳統課程,使學生能自由從事學習或休閒活動,例如「下課10分鐘」就是空白課程,在這10分鐘內,學生可以練習如何有效運用時間完成下列事項:上廁所、聊天、睡覺、打球、吃零食、找老師問問題......。別小看這空白課程好像什麼也不用做,恐怕多數的學生在這段時間裡, 才會真正的動起他的腦袋來規劃事情,畢竟這是在校期間少有可自行運用的時間。

「懸缺課程」指因為社會變動快速,來不及被納入,應有而未有的課程,經過一段時間對教育現場的評估與檢討後,這些懸缺課程可能會轉變成為其他種類的課程,例如以往認為學校不能教政治,但經過多年教育課程演化,如今政治已經成為正式課程(公民)的一部份了。

相較於有完善計畫、課時、教學目標的「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與「潛在課程」一般不太受到大家的了解,但這兩種課程卻著實扮演了學校教育的重要角色。「非正式課程」也有時數、教學目標,不過相較於正式課程,較為多元化,例如學校安排的活動屬之:社團、體育競賽、校慶園遊會、班會、班聯會選舉等,透過團體進行且非教師傳授的方式進行學習。

「潛在課程」包括非預期和非計畫性的知識、價值、觀念、規範和態度傳授,多屬情意學習,較具影響力且多元化,例如老師們的「身教」其實就屬於潛在課程的範疇,雖然潛在課程無法透過一般的方式評量,甚至無法速效,但潛在課程對學生的影響是一輩子的,可謂相當重要。

課程講了一堆,到底跟服儀的關係在哪裡呢?事實上,以往學校面對服儀爭議的時候,經常是把「校規」拿出來壓在討論之上,表面上似乎是利用「潛在課程」表述守法的重要性,但從服儀相關校規制定的過程到實施的方法,好像又沒有那麼具有法治精神,更進一步的說,學校過往在面對服儀議題時,總是將討論歸因於校規,經常對服儀議題所隱含的教育意涵避而不提,這在學校的範圍內,某種程度上可說是不作為或放棄作為,我們可以把服儀問題,直接歸類為應有但未有的「懸缺課程」之一。

根據教育部的說法,規定修正後,學校還是可以管服裝儀容,但應透過公聽會、校內投票等民主形式訂定規範,且不能作為懲處依據。這段話其實說的很清楚,透過民主的形式來處理服儀的問題,把原本的懸缺課程轉化為潛在課程,甚至是非正式課程,這麼一來學校教育的功能才能被彰顯。

下巴聽說,今天開始已有學生不穿制服到校,面對這樣的情況,老師可以調整一下心情後,和學生用一點點時間討論下列內容:

(1)制服為何會出現:有關這部分請看我上面所貼的連結。

(2)東亞地區學校制服與西方國家的差異:有關這部分請看我上面所貼的連結,尤其可針對制服代表意義(講得學術一點就是制服代表什麼「符碼」)加以討論。

(3)學生不穿制服後會有什麼好處與壞處:這項討論尤其是要以學生本位來做討論,討論過程中如果老師加入了太多主觀意見,經常會被這群青春叛逆的學生認為是「倚老賣老」、「階級壓迫」。不管好處與壞處,都必須是學生的切身感受,才會有學習與得到經驗的意義。

(4)制服還有存在的必要嗎:這點討論要很充分,可作為校園議題。目前台灣已有沒制服的學校,如政大附中,他們在管理上有沒有遇到什麼問題?或者是上了大學之後大家反而愛穿制服到底是為什麼?先去找出這些答案,然後充分討論後,可以做出一個簡單結論。

(5)如果制服還有存在的空間,那我們想要什麼樣的制服:這不僅只是樣式、材質的問題而已,還有前面曾經提到的,學生、老師、校友們希望制服傳達出什麼樣的符碼意象?是年輕時尚、傳統悠久、......,還是希望用其他外顯的表徵來代替制服,例如書包?也應該弄清楚萬一過了五年十年,新一代的學生入學了,他們發現當時的思考不夠完備、不夠新潮、不夠突顯該校特色(或者覺得根本沒必要做出一個整體特色),那麼該用什麼機制去反饋意見,讓意見成為能夠執行的方案。

上面只是提供5個面向,還有很多東西可以去思考,重點是,「讓服儀不再只是校規或陳規的附屬品,而是成為一個『非正式課程』或『潛在課程』的內容」。用教育的角度去思考,而非一昧去禁止或執行某些方案。另一方面,學生們也應該要知道,教育部今日的決定並非純粹的「學生勝利了」,更重要的是,「學生從此之後應該要為自己在服儀上的行為負責了」,只有老師與學生雙方都體認到,服儀是學校教育內不可或缺的一項客體,是要共同成就的共同記憶或集體符碼,那麼服儀才不會變成兩造對立的衝突點。


其實,制服也很美好不是嗎(來亂的)?下巴喜歡小綠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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