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5日

野地旅0235:古令埔[屏東內埔]

地點: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古令埔
日期: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十日
性質:外埠教學參觀(帶隊老師:吳進喜、林聖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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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祖祠,看起來不是一般的廟宇。

  古令埔位於屏東科技大學西南側,在今日的內埔鄉老埤村和牛角灣一帶。古令埔今日的土地大多是台糖用地,可知道日治時期整片土地大多是用來種甘蔗,提供附近的糖廠使用,不過現在附近甘蔗少了,荒廢的地多了。我們經過了大片荒埔之後,來到兩個不太起眼的小廟前停留,其中一個寫著「老祖祠」,另一個則是土地公廟。講到老祖,這幾天外埠教學參觀下來,我們也有點感覺了,之前在花蓮東里的大庄部落(野地旅0223大庄公廨)看到的公廨,祭拜的是阿立太祖,而在近年來原住民意識高漲之前,則是祭拜「太上道祖」,我們往老祖祠內一看,裡面祭拜的果然不出所料,便是祭拜「太上道祖」,太上道祖的祭拜便是西拉雅族與漢人混居之後,所形成的另一種形式。一旁的土地公廟看似平凡無奇,不過老祖祠後方有一較古老的土地公廟,上面寫著「福德正神香座位」,又頗有客家風格。

  原來古令埔在清代是西拉雅族的地域,古令埔以西是客家六堆中的後堆。六堆的形成主要是閩人朱一貴之亂時,威脅到客家庄的生存,因此將在鳳山縣(今日的高雄、屏東縣)的客家庄集合起來的武裝組織,隨後有多次協助政府平定亂事的功績;由於六堆的主要防禦對象為居住在更西邊的閩人,因此所有的防禦工事都設置在六堆西側,六堆的東側則與平埔族(西拉雅族)相鄰,相安無事。然而嘉慶年間,閩人楊茂集資創設伍和裕墾號,繞過六堆來到六堆東側的古令埔一帶向平埔族佃地開墾,此舉將形成閩人包圍客家庄的態勢,因此當時的六堆大總理鍾麟江多次率眾攻擊古令埔的閩人,期望趕走楊茂等人,保衛六堆的後方。

  楊茂等人不堪鍾麟江多次率眾搗毀開墾設施、成果,遂向鳳山縣知縣告發鍾麟江等「妨墾古令埔、黨眾焚搶」,然而,鍾麟江在公堂上則以「以該處一經楊茂開墾,設有意外之事粵人前無生路、後無退門,呈請禁墾」訴諸官府。經過審理後,認為此處雖為荒埔,但因為是平埔族的保留地,因此應由平埔族人自行開墾,然而鍾麟江等人搗毀伍和裕墾號的資產,依其開墾的資本一千圓,鍾麟江等應賠償一半,也就是伍百圓;而伍和裕應退出古令埔,閩、粵雙方不得在此開墾;這個裁決可以說是閩、粵各吃一半的虧,閩人白費伍百圓來此開墾,粵人賠償伍佰圓給閩人。判決確定後,再另外立碑告示,總共立了兩個碑,稱「封禁古令埔」碑,一個在內埔的天后宮,也就是鍾麟江的大本營,另一個則是在古令埔,今日的五穀宮旁,距離老祖祠並不遠,走路可到。


  *黃色圈為古令埔五穀宮位置,紅色圈則是內埔天后宮位置。


  *老祖祠祭拜的是太上道祖,也就是西拉雅族阿立祖的漢化名稱。


  *西拉雅族特殊的祀壺信仰也可在此見到。


  *捐款名單中有很多都是姓潘的,潘姓確實是西拉雅族的常見漢姓。


  *老埤土地公。


  *舊土地公廟,寫著福德正神香座位。


  *五穀宮。


  *五穀宮前的封禁古令埔碑,為重修,另一個在內埔天后宮。

  從一間小祠,我們可以看到此處的族群分布,而從一個石碑,我們又可以知道從前族群在這裡的互動,現在閩、客間已經不會再有械鬥事件的發生,不過我們仍能從這些史蹟中,獲得一些當年緊張情勢的蛛絲馬跡。
 
 
一、參考資料
1.台灣記憶-國家圖書館:史料-台灣碑碣拓片-奉獻封禁古令埔碑
2.台灣文獻館電子報-鍾麟江與內埔天后宮之興築

二、延伸閱讀
1.封禁古令埔碑(內埔天后宮)碑文全文如下:

  特調福建臺灣府正堂、加五級、紀錄十次、又一等軍功、加一級、紀鏈二次汪,為特行曉諭永禁事。照得鳳屬屯佃首伍和裕(即楊茂)具控粵莊職員鍾麟江等「妨墾古令埔、黨眾焚搶」,及鍾麟江等具訴「以該處一經楊茂開墾,設有意外之事粵人前無生路、後無退門,呈請禁墾」一案。經本府訊明:古令埔係無主荒地,雖不准閒人開墾,應聽熟番自行墾耕;斷令鍾麟江將伍和裕所用工本滅半繳還伍百員,該處荒埔斷歸該番耕種。詳蒙臬道憲糜批:「既據訊明古令埔係屬無主荒地,斷令鍾麟江將伍和裕所用工本減半持繳番銀五百○類,給還伍和裕承領;地歸該社熟番自行墾耕,洵均妥協。現據五品職銜鍾麟江、廪生黃觀光、黃鑑川、職員李連程、謝儲賢、賴啟傑、武生李瓊林、管事鍾泮東等具呈『北遵斷繳銀具結,聯名懇請示禁:將古令埔山脚一帶不許圍莊,只許社番自行栽種;閩、粵人不得佔墾,亦不許屯辦、通事、土目按地私抽』等情,亦屬杜絕爭佔之道。仰即查明給示,勒石永禁。仍將鍾麟江所繳番銀給還伍和裕承領,並飭行鳳山縣勒石永禁外,合行曉諭。」為此,示仰闔邑人等知悉:該處古令埔永禁開墾,准社番自行墾耕;不許軍弁、通、土按地抽租,亦不許圍莊,閩、粵人等不得侵佔滋事。如敢故違,定即拏究不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此案經□四載,所有僉用係兩里近處等莊眾照甲□□□□;所有出銀□□□□□□費用不敷,案縣不結。爰集商議,酌量捐題,以資費用,以□此□□□□□□□□□□。大聖祀典題銀壹百員、舉□公費題銀壹百員,大聖新祀典題銀肆拾員、白渡五顯祀典題銀肆拾員。鎮邑聖母祀典題銀叁拾員、鎮邑城隍祀典題銀叁拾員。廣濟橋費題銀叁拾員、南華聖母祀典題銀叁拾員、坪子頭渡費題銀叁拾員,邱永月公嘗題銀叁拾貳員。鄔瑞海題銀叁拾大員,劉道公嘗題銀叁拾員,張新恩公、福□公、懋泰公題叁拾員。吳子彝、(吳正)榮公嘗題銀貳拾員,林正榮兄弟題銀叁拾員,鍾軒南祠祀典題銀肆拾員、鍾南山公嘗題銀肆拾員,鍾建昌題銀肆拾大員。鍾懿軒、(鍾)光裕公嘗題銀捌拾員,鍾□軒神龕祀題銀肆拾員。□□□□□□□□□拾員,□□□公嘗題銀□□員,鍾□□□公嘗題銀□□員,□□題銀肆拾大員、鍾開華題銀肆拾大員,鍾朗仰公嘗題銀肆拾員、鍾應亮公嘗題銀肆拾員、鍾元任公嘗題銀肆拾員。

倡事董理:□□銀務武舉李僉華,監生鍾乃芳,生員吳占侯。
嘉慶貳拾年伍月二十日給。

  碑文內容兩處均相同,差異之處為捐銀者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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